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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目的

人口普查╱中期人口统计旨在搜集本港的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以及按地区分布的最新基准资料。

这些资料对政府在规划和制订政策,以及私营机构和学者在商业及研究方面,均十分重要。

整体设计

在2021年人口普查,全港约九成的住户接受简单的点算,只须提供住户成员的基本人口特征资料;其余约一成住户接受详细的访问,提供住户成员多方面的人口及社会经济特征的资料。

(简单点算只涵盖一些基本问题。详细访问除了简单点算的问题外,亦包括有关人口的社会经济特征资料以及住户和屋宇单位特征资料的详细问题。结合简单点算及详细访问收集所得的共通资料,可得出人口基本特征资料的全面点算结果,亦会用作估算详细访问搜集所得的社会经济特征详细资料的基础。)

数据项目

2021年人口普查的数据项目涵盖6个范畴,包括(i)人口及社会特征(例如出生年份和月份及性别)、(ii) 教育特征(例如教育程度及修读科目)、(iii) 内部迁移特征(例如 5年前居住的地方)、(iv) 经济特征(例如收入及工作时数)、(v) 房屋特征(例如居所楼面面积、租金及按揭供款或借贷还款)及(vi) 住户特征(例如与户主关系)。

2021年人口普查的46个数据项目详列如下:

    人口及社会特征

  1. 出生年份和月份
  2. 性别
  3. 婚姻状况
  4. 惯用交谈语言
  5. 使用其他语言/方言的能力
  6. 阅读/书写语言的能力
  7. 国籍
  8. 种族
  9. 出生地点
  10. 需要照顾的长者
  11. 教育特征

  12. 就学情况
  13. 教育程度(最高就读程度)
  14. 教育程度(最高完成程度)
  15. 修读科目
  16. 上课地点
  17. 前赴上课地点的交通方式
  18. 内部迁移特征

  19. 普查时刻身在何处
  20. 在港居住年期
  21. 5年前居住的地方
  22. 经济特征

  23. 经济活动身分
  24. 行业
  25. 职业
  26. 是否有兼职
  27. 主要职业收入
  28. 兼职收入
  29. 其他现金收入(包括以现金形式收取的租金)
  30. 工作时数
  31. 工作地点
  32. 前赴工作地点的交通方式
  33. 房屋特征

  34. 屋宇单位类型
  35. 居所类型
  36. 屋宇单位是否通常或偶然有人居住
  37. 屋宇单位是否分间楼宇单位
  38. 居所内厅房数目(包括客厅或饭厅、厨房、浴室或厕所、睡房、其他房间、阁楼及牀位)
  39. 居所楼面面积
  40. 单位住户数目(以引伸得出)
  41. 单位居住人数(以引伸得出)
  42. 居所租住权
  43. 租金(包括差饷、地租及管理费)
  44. 按揭供款或借贷还款
  45. 住户特征

  46. 住户类型
  47. 与户主关系
  48. 是否住户成员
  49. 住户人数(以引伸得出)
  50. 住户结构(以引伸得出)
  51. 住户收入(以引伸得出)

时间

2021年人口普查于2021年6月23日至8月4日期间进行。

数据搜集方法

2021年人口普查采用多模式的数据搜集方法,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首阶段:由6月23日起

全港住户于2021年6月底前收到人口普查通知信,住户可以选择用以下方法提供资料:

  1. 填交网上问卷
  2. 进行电话访问(普查热线18 2021)
  3. 寄回已填妥的问卷(收到纸本问卷的住户适用)

次阶段:由7月18日起

统计员会到访未完成问卷的住户,协助住户提供所需的资料。统计员会带备统计员身份证明书,以供查阅。为减少面对面接触及保持社交距离,我们诚邀住户使用网上问卷、纸本问卷或电话访问提供资料。

人口范围

2021年人口普查以「居住人口」方法,涵盖所有符合居港人口定义的人士。

自2000年8月起,「居住人口」方法已用作编制香港人口估计的统计数字,以反映香港人口在居住和流动模式的转变。

历史

自1961年起,香港每十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并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一次中期人口统计。

本港曾在1961年、1971年、1981年、1991年、2001年、2011年及2021年进行人口普查,并在1966年、1976年、1986年、1996年、2006年及2016年进行中期人口统计。

若需要获取更多有关过往人口普查及中期人口统计的资料,可浏览下列相关网页: